赵莹律师秉承“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公平与正义至上,对待案件认真负责。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不断积累的实践经验,将理论与实际联系,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律师形象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
赵莹律师为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成员,主要擅长金融法律事务。2014年加入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曾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