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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党员律师发挥“红色头雁”效应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取得成效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8-07-31 【字体: 返 回

    7月19日,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山河所党支部按照武汉市律师行业党委的要求,组织部署学习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学习成果。
    山河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向东发挥“红色头雁”效应,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为市委、市政府重点打造的惠民工程东湖绿道提供了“白+黑”模式的精准法律服务,为东湖绿道工程的顺利完工及后期管理保驾护航。这是山河所党员律师贯彻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的具体工作,也是名优党员律师发挥“红色头雁”效应,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具体工作,还是山河所党员律师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切实为民服务的具体工作。长江日报头版对此进行了专门报道。


    在今后的工作中,山河所将不断加强党员律师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和力量,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不断深化党员律师进基层和社区工作,切实为民提供精准、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将法律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将法治精神传播到社会各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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