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不仅具有企业融资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而且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有积极作用与重要影响。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特别是与经济的起伏波动有着紧密的内在关联,更受到财政、货币、产业、收入分配等诸多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直接影响。对此,法律服务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尤为重要,要研究法律服务与资本市场的关系,首先必须先了解一下资本市场,因为法律服务是需要伴随资本市场的需要产生和发展的,没有资本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就不会有相应的法律服务。
一、资本市场理论概述
1、资本市场的概念和分类
在中国金融理论中,资本市场理论是最年轻的。许多方面还处在试验、争鸣、探索的过程,所以导致人们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处在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之中。
1995年世界银行发表的专题报告《中国新兴的资本市场》中,相当多的专家将资本市场界定于证券市场,其认为,证券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同时也是资本市场的最核心部分。199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写的《国际资本市场:发展、前景及关键性政策问题》中资本市场包括:外汇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衍生工具市场、银行系统和贷款市场等。美国S·克里·库珀的《金融市场》专著中认为,资本市场的范围涵盖抵押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而目前普遍存在的通论则认为: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较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1>资本市场中的交易者主体不是仅仅为个人消费,而是以获取利润、资本增值为目的,以资本的一种形态去换取资本的另一种形态而进行交易的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宏观的分类,具体可包括证券市场(股票市场、长期债券市场———长期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长期信贷市场(长期抵押贷款、长期项目融资等)、衍生工具市场(金融期货市场、金融期权市场等)。
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资本的生命力在于运动,资本要流通,就必须有市场,资本市场就是资本流通的场所。资本市场愈发达,资本的运动就愈活跃,资本所产生的效益也就愈高,社会经济就越繁荣。资本经营离不开资本市场,资本运动最活跃的场所就是资本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社会资本市场体系的成长和发育情况,对于各种社会形态的资本运行起着决定性作用,从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起着决定性作用。明确资本市场是一个体系的概念,就是说政府现在要培育和发展的不仅是某一种形态或某一个方面的资本市场,而是整个资本市场体系。尤其是中国已经加WTO,必须着眼于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全面放开资本市场,从整体上激活全社会的资本融通。
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指,在资本市场中资本的出让者和受让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代理、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律师事务所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今天,对资本市场的主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的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如目前的证券市场上存在的一系列不正当的手段,实则是不光彩的投机行为:一是弄虚作假。二是恶意炒做。如推荐低劣企业上市;将亏损企业包装成盈利企业,将非科技企业包装成高科技企业;使一些业绩低下的企业经包装上市便获得了金融资源,其自身内无动力,外无压力;金融资源占有后无运用效率,业绩不增反降。劣质企业充斥股票市场带来的负面效应不能不引以为戒。[2>
第二,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借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正是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出现的一系列不足与缺陷,使得法律服务的作用尤为重要。
三、法律服务的概述
法律服务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产生和发展,20多年来一直处于不断变革的艰难历程。“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是十六大提出的。这个命题的提出一方面说明我国的法律服务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处于一个逐步健全的阶段,另一方面也说明法律服务已成为我国贯彻依法治国这一基本国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金融体制的改革,市场经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架构以及资本在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行业间的流动重组,而加入WTO后,将会出现大量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经济活动,涉及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新的律师实务会不断涌现[3>,这一切的实现都将在法律的调整下进行。因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法治市场经济,这无疑是律师法律服务领域向纵深发展,向资本市场领域开展的一片开阔地。[4>
四、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主体对法律服务需求的特点
在我国的资本市场本身存在的不足以及法治建设处于发展中初级阶段的现实条件下,资本市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处于一种游离不定的状态。此种需求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资本市场主体对法律服务需要的盲目性
资本市场经济主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存在相当程度的盲目性,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法律服务的必要性,但看不到这种服务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找不到服务与需求之间的结合点。多年来,企业法律顾问难以发挥作用的事实就是这种现象的典型例证。
许多银行、证券公司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却不知道如何利用,多数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是一种松散性的法律顾问模式,顾问的角色只是一种事后诸葛。实际上,这种顾问的身份并不符合法律顾问的真正含义。在这种合作方式中,法律顾问虽然可以在重大问题上发挥一定作用,但仍然十分有限。因为,不仅小事情可以引发出大问题,而且经营者心目中的小事在律师的心目中却未必是小事。更重要的是,由于法律顾问并不掌握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面情况,因此就无法对其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出明确判断。名副其实的法律顾问模式应当是紧密型的。在这种模式中,法律顾问不仅应当过问参与顾问单位的各种法律事务,而且应当随时掌握其运作过程的全面情况,在与顾问单位相互信赖的前提下,成为其决策者的高级参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法律顾问的有效作用。
(二)资本市场主体对法律服务需求的滞后
资本市场主体寻求法律服务时往往处于以下几种状况:一是法治意识淡薄,很多时候只有当问题暴露时才开始寻求法律服务。二是由于传统思维导致的后果,往往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和利用人际关系代替法律手段,受到挫折后再回过头来转向法律途径。这就最终致使律师的法律服务总是在事后救济时出现,而无法做到真正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所达到的事前预防为主,事后救济为辅。
(三)资本市场主体对法律服务需求的高要求
由于资本市场经济主体对法律服务需求的没有预期,又造成了法律服务事后的救济以及这种救济的难度高,因为资本市场本身就涉及极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加上事后救济式的法律服务往往处于一种刻不容缓的补救态势,诸如收集资料、形成或保全证据、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应对协商或诉讼等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紧急处置,全面应对。这一切就对律师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知识及整体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五、律师事务所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的途径
第一,要扩大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范围
资本市场的法律服务可包含:资本市场中企业资本的确认和评估,具体包括企业土地使用权、技术、商标、信誉、以及人力资本等企业资本信息收集、确认和评估。科学的评估方法、评估的程序、评估的标准等; 资本市场中企业资本的使用、转让和保护。具体包括及时申请法律保护权,无形资本存量盘活,利用无形资本获取收益,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挽回影响,赔偿损失等; 资本市场中资本的发展,这是资本市场主体资本经营和管理的核心工作。属于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具体包括企业品牌,企业形象,人力资本等无形资本投资,开发,获取,保值等等。[5>
第二,要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团队合作
由于资本市场本身的特殊性(如案件的标的额庞大,专业知识要求全面,时间紧迫等等),使得相关的法律服务一般都需要大的律师团队合作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团队合作的根本点在于:通过强调团队内部成员之间以及团队与团队之间的“互相配合”和“互相合作”实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双赢目标。 律师事务所自身如何形成有力的团队文化,促成共同价值观的形成,调动律师个人的活力和热忱,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培养成员对团队的认同感、归属感、一体感,营造成员间互相合作、互相帮助、互敬互爱、关心集体、努力奉献的氛围,将成为律师事务所团队建设的重要内容。[6>加强业务分工,整体协调与合作是关键,并可对此作出适当的调整,如采用集中使用秘书和集中使用部分律师助理的工作方式,将全部涉诉案件的常规调查,与客户、法院或其他承办部门联络,起草一般法律文件,协助立案、结案归档等工作全部交给几名专职秘书或律师助理。与此同时,在承办重大、疑难案件或法律服务项目时由秘书、助理和律师之间密切分工和配合,全部协调工作均由行政人员兼任。在加强智力资源利用的同时,使得律师间的合作加强,团队凝聚力得到提高。
第三,组建规模与实力并存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资本市场的主体及所涉及案件本身的需求,使得大型综合实力和专业水平极强的律师事务所成为适应市场的需求趋势。
目前我国具备综合实力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极度缺乏的现状是: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只有300多名执业律师。在全国,超过100名执业律师的事务所仅20多家。同期,在华100多家外国(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中,其母所中相当部分是世界100强的跨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人数多在500人以上。当中国法律服务市场逐步走向开放时,中国律师与面对的竞争对手的关系,被形象地比喻为“小舢板对航空母舰”。[7>对此应当在总结现有经验和借鉴国外模式的基础上,迅速发展一些以团队机制为基础且拥有各种专门业务人才、具备综合服务实力的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以适应资本市场主体所面临的重大、复杂法律冲突的需求。
第四,建立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
在小型律师事务所中也应当逐步改变诸如“联合开业”或“租摊位”式的各自为战的松散状态,实际上,有些上百人的律师事务所也同样处于前述各自为战的松散状态,这种律师事务所与小型律师事务所并无本质区别。加快律师自身业务的专门化发展,以加强管理和提高单项法律服务的总体水平。使得资本市场上对于金融、证券等专业化的问题得以解决。[8>
当然,除了律师事务所应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自身的缺陷进行相应的改进外,要更好的完善资本市场的法律服务,还必须要做好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如应当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为律师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更应正确和明确地确立律师在我国现代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功能和地位,明确确立律师执业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使律师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正义使者。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报,2003年1月27日,董辅釢,资本市场对经济贡献巨大》
[2>、《资本市场发展刍议。邓延民,2006年,金融》
[3>、《律师拓宽法律服务的方向,周吾爱,2004年1月,中国律师》
[4>、《拓展法律服务的思考,杨华,每月吹风》
[5>、《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与增进法律服务作的有益探索。张兆凯》
[6>、《经济全球化及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作战略选择,李杰,许可,中国律师,2005年1月》
[7>、《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机遇与挑战,朱洪超,律师世界》。
[8>、《中国律师、法律服务需要综合化团队化 200504》200对的4对年第1期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